[非居民用电量]
北京市区非居民电价表。
北京郊区非居民销售价格表。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销售电价表。
居民电价的执行范围是什么?
执行教委规定范围内的家庭照明和家用电器、居民楼道灯、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为老年人、残疾人和孤残儿童提供维修、托管、康复服务的服务场所、城乡社区居委会公益性服务设施等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备注:
1、利用居民用电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执行居民用电价格。
2.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是指学校的教室、图书馆、实验室、体育室、行政室等教学设施和学生食堂、澡堂、宿舍等学生生活设施的用电量。
3.电价执行居民生活电价的学校,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举办的公办和民办学校,包括普通高等学校(含大学、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和专科学校);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普通小学和成人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特殊教育学校(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
4、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社会福利机构、城乡社区居委会公共服务设施用电应与其他用电一并计量。(其他用电应按其用电性质计价,但不按居民电价计价。如果尚未实行分项计量,过渡期间相关用电户应与供电企业协商,以定量或固定比例确定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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