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人才必须符合《通州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要求,并在2017年6月以后首次缴纳社保。申请人应自首次在通州区缴纳社会保险之日起2年内提出申请。同时,人才将依法赴通州区创业或与通州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通州区无住房。
根据附件《认定标准》,通州区高层次人才分为六个层次。第一层次是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等国际奖项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工程院院士;相当于以上级别的其他人才。
第二层次包括中央千人计划拔尖人才和创新团队项目、创新人才长效项目、创业人才长效项目和高层次外国专家人选。
第三层次包括中央千人计划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和青年千人计划项目候选人。
第四层次包括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员;国家人才工程地方部门候选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以上优秀专家;国家技术专家等等。
第五级包括省(部)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一名获得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等。
第六层次包括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第一完成人;省部级特级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省级技术专家、高级技师;医生;具有特殊专业技能和突出表现的人员等。
租金分配分为两种:住房分配和租金补贴。一至四级人才可根据需要选择住房分配或租金补贴的优惠方式。
如果选房出租,《通知》分配的房源是之前开放的三个项目的剩余房源。可选户型建筑面积分别为40平方米、50平方米、85平方米,租金分别为每月26.8元/平方米、17.6元/平方米、22.5元/平方米。
一至六级人才将获得最高100平方米、80平方米、70平方米、60平方米、50平方米和40平方米的租金减免。剩余租赁面积的部分,按照同地段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执行。
一至四级人才还可以选择租金补贴的方式,给予最高100平方米、80平方米、70平方米和60平方米的租金补贴。租金按月支付,标准以通州区公租房项目周边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为准(2019年平均值为26.8元/平方米;月)补贴面积的80%。
此前,北京市海淀区于5月19日出台政策,优化租房对海淀区人才的保障和管理。在海淀区高新技术企业、重点企业、重点进口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第三方服务组织工作的员工,以及具有公共管理服务性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员工,均纳入公示租房申请人不再要求具有北京市户籍,只需当月前3个月在海淀区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迎海人才、特殊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与此同时,住房限制也有所放宽。如果乳沟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京有住房,但距离申请人工作单位15公里以上,也可以申请租房此外,海淀区建立了人才租赁量化机制,综合考虑申请人的社会贡献,提供了租房扶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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