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近日发布《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娱乐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等通知,要求各地推动演出场所、互联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有序恢复开放。
根据通知,经当地党委、政府批准,低风险地区可以举办商业演出,但中大型商业演出和新批准的涉外、涉港澳台商业演出将暂停举办(已在国内的演职人员除外)。中高风险地区将暂停营业演出。
互联网服务场所和娱乐场所恢复向时间,开放,具体要求在县域内分层次安排。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风险不确定性较大地区、境外输入压力较大地区,时间要严格审慎管控,重新开放。
在流量控制方面,重新开放的演出场所要严格执行人员预约和限流措施。剧院等演出场所的观众人数不得超过剧院座位的30%,并间隔就座,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演员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一个综合表演场地,有多个剧院,而只能开放一个剧院。
恢复开放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和娱乐场所也要严格落实人员限流措施。其中,互联网服务场所接受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每个包间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在娱乐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接纳的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每个包间接纳的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娱乐场所接纳的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
此外,通知还鼓励各地推广网上实名登记系统售票和电子售票,鼓励使用网上支付尽量减少直接接触。剧院等专业演出场所,门票在实名登记系统购买,入场在实名登记系统进行。
本文链接:http://www.slxf119.com/3371.html 转载需授权!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