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驾驶证换证、机动车年检等延长期限。
疫情防控期间如无法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可延期至疫情结束。在此期间,群众确有驾驶、出行等生产生活需要,或者有疫情防控人员、物资运输等应急保障需要的,公安交管部门对逾期未换发驾驶证、未审验、逾期未检验机动车等情形不予处罚。
如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逾期未检验等原因可能被注销驾驶证或机动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延长注销期限,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疫情防控期间,已在网上预选车牌号但未及时办理机动车登记的,将延长预选号码有效期,疫情结束后可继续登记。
学车证有效期满,将统一延长有效期,疫情结束后群众可选择继续学车,保障学车权益。
四、驾驶员考试、二级教育可延期。
暂停驾驶员初试、驾驶员增驾、注销恢复、外证换证、军警证换证、满分考试等所有考试,将满分驾驶员现场教育学习调整为驾驶员自学。
暂停现场驾驶人认证教育,调整为线上自学。
自学方式:登录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官网()——“在线考试教育”模块。
通过互联网预约驾驶员考试的人员(包括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三的安全文明常识考试),统一取消考试预约,不计入考生考试人数。如果再次预约,就不会重复缴纳考试费,也不会影响以后考试预约的顺序。
考试场馆、教育场所恢复对外办公,互联网平台相关预约功能在时间,恢复,根据本市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部署要求,经确认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调整临时机动车号牌有效期。
辖区内临时号牌有效期15天(市区内道路行驶)。
辖区外临时号牌有效期30天(跨省市道路行驶)。
市交管局建议窗口单位为人员密集场所,建议市民在疫情防控期间减少现场业务操作次数,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如需现场搬运,应加强个人防护,并积极配合体温检测等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口罩等。不配合防疫工作的人员暂不允许进入办公室。
有关乘用车指标延迟使用的相关政策,请登录北京市乘用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查询。车辆管理业务如有问题,市民可致电车管所咨询。
交通管制部门向公众提供建议。
网上处理交通违章。
2月3日起,北京公安交管部门调整全市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大力推广线上操作,最大限度降低面对面接触风险。
交管部门建议市民下载使用“交管”APP,注册自己或非自己的机动车,即可在线查询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支持微信、支付宝、银联支付罚款。
计算机还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规。
全市交通违法处理w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行政复议、道路交通事故审查和信访等有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个
即日起,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行政复议、道路交通事故复检、信访接待室暂停当面解答相关咨询,暂停受理申请人亲自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时间疫情防控形势恢复情况将另行通知。
2
申请人可致电各单位接待室就行政复议、道路交通事故审查、信访等相关问题进行咨询(见附表)。
三
疫情防控期间,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道路交通事故复查和信访的,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提出。可在附表中查询各单位的邮寄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等信息。请在邮寄信封或邮寄信封上注明“行政复议申请书”、“道路交通事故复查申请书”或“信访申请书”。申请人也可通过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主页主任信箱反映诉求。
四
暂停接待期间,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行政复议、道路交通事故审查、信访工作人员将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履行职责。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认真负责办理群众来信申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请谅解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
基础
文字来自:平安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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