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些
2月13日消息据深圳商报报道,近日《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未来深圳禁烟场所也将禁售电子烟。
《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曾被称为历史上最严格的控烟令。据悉,修订后的控烟条例扩大了条例中提到的“吸烟”概念。——指使用电子烟或持有其他点燃的烟草制品。这意味着,未来深圳禁烟场所不仅将禁止点燃烟草制品和吸食传统香烟,还将禁止吸食电子烟。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研究,电子烟还含有尼古丁、甲醛等有害化合物,对公众健康有害,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它们的控制。目前,全球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将电子烟纳入了管控范围。
此外,征求意见稿修改稿扩大了禁烟场所,包括公共汽车、长途汽车、出租车、地铁、船舶、民用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站台和候车队伍所在区域。同时,地铁出入口外5米范围内禁止吸烟。条例还修改了特别规定,幼儿园、中小学、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周边100米内不得销售烟草制品。否则,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3万元罚款。
此外,征求意见稿删除了“对经营者和管理人员的劝阻”作为违法处罚的必要条件。只要在非吸烟场所吸烟,执法人员可按50元罚款并当场收缴;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有妨碍执法等情形的,处500元罚款。
相关阅读
本文链接:http://www.slxf119.com/2911.html 转载需授权!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