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执行 3月1日起最新刑法修正案开始生效

erjian2021-08-3014727

3月1日起执行 3月1日起最新刑法修正案开始生效

2.为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廉洁自律,促进行业多方治理,住建部门将对自愿使用《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并加入市房地产业协会拟创建的“东莞市房地产企业诚信联盟”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差异化“配套优”政策,并公开承诺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接受行业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工商部门将优先推荐其参加“重合同、重信用”企业宣传活动,享受多部门优惠。

东莞推广使用商品房认购书模式创新两天无理由退

购买商品房是住户的一项重大支出,买受人在充分了解自己的购房条件、支付能力和拟购买商品房的情况后,应审慎决策。开发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应如实公示商品房相关信息,告知购房人相关不利因素和政策限制,引导购房人理性购房。但现实中,因买受人一时冲动仓促认购、事后要求撤回和解除合同,或开发企业销售行为不规范、认购条款明显不公平等原因,导致撤回认购纠纷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共治,纠正开发企业不规范的合同行为,减少因不合理购房引发的合同纠纷,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过广泛协商和多次修订完善,共同制定了《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以下简称“认购书模式”),现决定自2019年3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示范认购书有三大亮点:一是明确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通过督促开发企业履行信息披露和告知提示义务,提醒购房人充分了解、理性购房,强化合同精神,明确商品房基本情况中容易被忽视或误导的重要信息,促使买卖双方在自愿、平等的条件下充分协商、完成交易,消除“霸王条款”,按照合同精神履行各自的主要责任。二是创新实施“两天无理由退休”。

3月1日起执行 3月1日起最新刑法修正案开始生效

通过设置“乙方(买受人)可以在认购书签署之日起两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解除认购书并退还定金,双方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出卖人)应当解除认购书并退还定金”和“甲方退还定金的,应当在乙方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退还定金”的格式条款,目的是为买受人提供冷静期

第三,与差异化监管和行业共治挂钩。制定商品房认购书模式,是我市相关部门坚持“按城决策”原则,探索行业多方治理的创新之举。对于自愿使用示范认购书并加入东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协议“东莞市房地产企业信用联盟”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提出创建,并公开承诺诚信经营、遵纪守法,自觉接受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监督的情况下,市住建部门、工商等部门将落实“配套优”政策和联合激励措施。

需要提醒的是,使用样书的开发企业不得与买受人签订变更认购书实质性条款的补充协议;开发企业和买方可以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进行补充约定,针对认购模式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内容,

下一步,市住建部门、工商部门将继续跟进认购模式的推广使用,并根据市场各方反馈信息及时修订完善。对于自愿使用认购模式并加入“东莞市房地产企业信用联盟”的开发企业及其开发项目,市房地产业协会将做好网上宣传,并及时告知相关部门。通过鼓励行业协会发挥与政府部门的协同监管职能,建立与行业监管部门的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开发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共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根据《通知》号文件,买方要求在认购书签署之日起两个自然日内(不含签署日)取消认购书并返还定金。如果双方没有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卖方应予以退还。也就是说,你以后在东莞买房,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无理由取消认购并返还定金”,就像你在网上购物一样。经查询相关信息,边肖发现东莞是全国唯一一个正式发布“无理由退房”政策的城市。

定金可以在签约之日起两个自然日内退还

现根据《通知》规定,买受人应当自认购书签署之日起两个自然日内(不含签署日,下同)请求注销认购书并返还定金。如双方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应予以退还。值得注意的是,在签署认购书时,开发商应向买受人展示并说明未来要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应清楚了解主要条款及相关合同风险。两个自然日后,买受人不得以不知道合同内容为由要求撤销认购书。这就要求购房者清楚了解自己所购买的房产以及是否符合购房要求,还需要了解银行最新的贷款动向和贷款要求。

买受人了解上述情况后,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与开发商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有权取消本次认购。如果开发商取消本次认购,买受人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书面通知送达买受人后,开发商有权将该商品房出售给他人。

开发商不能按时签合同

需要向买家返还双倍定金

如果开发商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与买方协商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买方有权取消本次认购。如果买受人取消认购书,开发商需要加倍支付买受人的定金。

另外,根据认购书规定,从买受人支付认购书定金之日起至认购书终止之日止,开发商将该商品房出售给第三方的,开发商应当购买该房屋

者双倍返还定金。

凡因本认购书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选择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新规解读

问题1:

为什么要发布统一的

《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

在此之前,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往往签订商品房销售认购书、意向书。签订认购书或意向书的同时往往要求购房人交付购房定金。在实践中,购房人在交付定金后,因购房人自身原因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商通常会拒绝返还购房人定金,由此产生纠纷。

据了解,2017年东莞市住建局共受理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的消费者投诉共约1400宗,其中定金纠纷603宗,占比超过4成。部分开发商仍存在违规销售、违约失信行为。

问题2:

如果开发商不按新规执行,后果将如何?

在早前接受媒体采访时,东莞市住建局房管科科长袁少英表示,目前东莞市场上并没有统一的《认购书》版本,购房者签订的均为开发商自己设计的《认购书》,更多的是从开发商立场考虑。此次发布统一的《认购书》版本,能够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今年,住建部门将要求开发商统一使用新的《认购书》范本,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来鼓励开发商,如果不使用,将享受不到行政部门管理上的放宽措施。

来源: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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