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回我的预付款

erjian2022-05-101217

追回我的预付款

重庆市消委会相关人员正在研究支持“金鹿角”案受害者家长提起集体诉讼。

“金鹿角”的训练场所和桌椅是租赁的,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在过去的一年里,时间,的家长王琳一直有一个烦恼:她花了2万元给孩子报了一个校外艺术培训班,但在孩子上学的几个月内,培训机构毫无征兆地关闭了,并以经营亏损为由拒绝退还剩余的学费。

和王林有同样烦恼的还有其他150位家长。都是同一个培训机构“携款潜逃”的受害者,预付的学费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的“雷爆”时有发生,尤其是在教育、健身、美容等行业。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维权成本高,消费者往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才能拿回自己的钱,有时结果也达不到。

王林和150名家长也走上了维权之路。由此,重庆出现了全国首例消费者组织支持消费者集体起诉预付式消费退款纠纷案。

还卡着,但是店没了。

“付款前,我又问了一个问题。孩子下课后关办公室怎么办?”回忆起2021年初的情形,王林不禁自嘲为“神预言”。

家住重庆黔江区的王林有两个十几岁的孩子。为了培养他们的兴趣爱好,经过几次考察,她选择了一家名为“金鹿角教育广场”的艺术培训机构,让儿子上口才课,女儿上拉丁舞课。

根据“金鹿角”规定,如果没有预付卡,一个孩子一节课的费用是65元。如果办理1万元的“终身学习卡”,孩子可以尽可能多次参加相关培训,直到18岁。按照王林每个月10节课计算,一个孩子一年的花费在7000元左右。“和这个比起来,办一张‘终身学习卡’确实划算”。

王琳记得,她办卡的那天,几个家长也在选会员套餐。再加上前台工作人员信誓旦旦保证办学实力和安全,她没有再犹豫就刷出了两万块钱。

据黔江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李力介绍,“金鹿角”是当地一家大型艺术培训机构,开设有口才、美术、书法、舞蹈、跆拳道、少儿英语等课程。除了终身学习卡,机构还提供了年卡、夏卡、春卡等预付卡供家长选择。

预付式消费被称为一种新的消费模式,但严格来说,它并不新鲜。公交卡、电卡这种存在已久且被人们广泛接受的消费方式,甚至是广义上的一种预付费消费形式。

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会员卡是指发行人与其会员之间以合同形式确定的会员消费权利的直接消费凭证,并明确会员卡仅用于高尔夫俱乐部等高消费运动。

“《办法》”已于2007年废止,但会员制及其相关预付费消费模式已在教育、健身、美容、餐饮等行业铺开。这种消费模式的长期存在是建立在买卖双方都受益的基础上的。——“卖卡”使商户能够快速回笼资金,扩大投资经营规模。“办卡”后能享受到的折扣和优惠,对于有需求的消费者来说,确实很有吸引力。

王林说,儿子龙龙性格内向,比较害羞。经过口才班几个月的培训,龙龙明显变得自信起来,这让她觉得培训的钱花得值。

2021年5月的一个周末,按照计划,龙龙要去“金鹿角”上一节课。前一天晚上,他兴奋地告诉王林,最后一节课结束时,老师让他准备一篇题为《我的梦想》的演讲。出发前,他几次提醒母亲

回过神来,王琳马上给培训班的老师打电话,得到的回复让她更加心寒。“老师说机构资金链断裂的主要负责人‘跑路’了,他们还拖欠了几个月的工资”。

站在一旁的龙龙低着头,说话已经被揉得变形了。

维权是必须的,但维权很难。

维权,一定要维权。这是家长周伟得知“金鹿角”被关闭、负责人“跑路”后的第一个想法。因为12岁的女儿玲玲要准备拉丁舞十级考试,就在机构“爆炸”前,周伟刚给她支付了2万多元的培训费。突如其来的变故,不仅让剩下的19000多元学费付之东流,也让女儿错过了当年考级的机会。用周伟的话来说,金钱和时间并不是什么大损失,但当涉及到这样的事情时,人们就像吃了苍蝇一样。

事件发生几天后,在时间,100多名受害者的父母加入了维权团体。据统计,有1000多名学生因“金鹿角”突然关闭而未能完成训练,但大部分学生家长因损失较小或怕麻烦而选择“自认倒霉”。

维权确实是一个“麻烦”的过程。周伟回忆,家长最早找到黔江区教委,但教委管大中小学;社会培训机构的主管部门是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但“金鹿茸”已经倒闭,联系不上相关负责人。黔江区市场监管局除协调、约谈外,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有人建议报警,但对于民事合同纠纷,公安机关不能立案处理.

“我们打了很多电话,跑了很多部门。”周伟说,家长的诉求很简单,就是要求“金鹿角”退还剩余培训费,并依法进行赔偿,“但似乎没办法得到一个说法”。

2012年9月,商务部发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商务部对从事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的企业和法人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具有监管和管辖权限。到目前为止,这是我国唯一一部国家层面的预付卡管理条例。此外,相关规定散见于多部法律中,不够系统。如消费者保护法。

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在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建看来,十年前出台的《管理办法》已无法适应如今市场经济的发展。比如,《管理办法》没有涵盖教育、旅游、健身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这就让目前一大批推行预付式消费的经营者游离于规制之外。再加上相关监管部门权责未清晰界定,最终导致消费者投诉无门。

近年来,因预付式消费引发的纠纷在全国各地频频发生。数据显示,仅在健身行业,上海市2021年就收到预付卡类投诉1.6万件;去年,郑州市热线接到的预付卡相关投诉也有件。

“这其中,有的经营者确是因为经营不善等因素导致无力退还预付款,但也有一些商家以格式条款、霸王条款给消费者挖坑,更有甚者以低价优惠诱导消费者办卡充值后卷款‘跑路’,这就涉嫌诈骗犯罪了。”李建律师说。

2021年5月下旬,周伟等家长向黔江区消委会求助。考虑到家长们前期奔走无果,黔江区、重庆市两级消委会沟通后初步决定通过司法渠道协助涉案家长维权。

“由于本案涉及人数多,又是当前消费纠纷的主要痛点之一,当时我们就考虑支持消费者发起集体诉讼。”重庆市消委会秘书长谷丹说。

2021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中提出,要健全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但在本案发生时,全国还没有可借鉴的先例。

当年7月,谷丹代表重庆市消委会出席了有黔江区市场监管局、消委会、人民法院、公安局、教委相关负责人以及法律专家、家长代表共同参与的座谈会,会上各方对发起集体诉讼有了初步共识。随后,重庆市消委会在全国首先出台了《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导则》,明确对预付式消费纠纷、群体性投诉、经营者拒绝调解等案件,重庆市各级消委会应在协助消费者取证、向受案法院递交支持起诉意见书、以支持起诉人身份参加庭审等9个方面给予消费者支持。

8月,重庆市、黔江区两级消委会正式受理了151位家长的申请,支持他们向黔江区人民法院提起集体诉讼。

集体诉讼,赢了

2021年11月17日,是“金鹿角”一案首次开庭的日子。由于该案原告人数多,黔江区人民法院决定分10次、连续5天公开进行审理。第一天开庭前,20多位家长早早地等在了法庭外。

“直到那时候,部分家长心里还是不安稳的。”王琳回忆,“毕竟谁也没经历过集体诉讼。”

集体诉讼源于13世纪的英国,现在美国和部分欧洲国家仍有实行。它的最大特点和最大威慑力在于,只要有一个人发起诉讼并获得赔偿,其他所有相同利益受损者都能按比例获得赔偿额。

在中国民事诉讼法中,与集体诉讼相似的是代表人诉讼制度。2020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这被视为中国版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落地,权利受损的中小投资者自此拥有了便利、低成本的维权渠道。

“从某种程度上说,预付式消费模式中如发生商家‘跑路’现象,相关消费者与证券纠纷中的中小投资者扮演着类似的角色。”谷丹表示。

作为支持起诉人,谷丹也在开庭首日准时抵达法院。但进入法庭后,她发现现场并没有“支持起诉人”标牌,就此她立即与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

一开始,法院方面对这个超出常规的要求有些犯难。但谷丹坚持认为,市、区两级消委会早在10月就向法院递交了《支持起诉意见书》,成为案件审判过程的参与者,“有身份就应该有座牌”。

最终,法院采纳了消委会方面的意见,而开庭前的这个小插曲也预示了全国首例由消费者组织支持消费者集体起诉校外培训机构退费纠纷案的不寻常。原告、被告代理律师做出相关陈述后,谷丹代表重庆市、黔江区两级消委会发表了支持集体诉讼意见,认为被告预先收取原告培训费后,既不提供相应的培训服务,又不退还剩余的培训费用,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辩论环节,面对“金鹿角”一方以经营管理不善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由,既无法向原告提供培训服务也没有资金退还学费的说法,谷丹还根据对相关证据的了解,就培训机构经营状况、相关负责人卷款“跑路”等问题提出了质疑。

“事情发生后大家心里都很憋屈,她的那些话有理有据,听着特别解气。”周伟说,尽管法官多次敲槌提醒,但当时旁听席里的原告家长还是忍不住为谷丹的陈述鼓掌叫好。

2021年12月23日,黔江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判决被告退还151位消费者剩余培训费用。“预付式消费纠纷案件一般小额多发,对于违法主体,消费者组织依据专业指导性文件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更具有威慑力。”对于这一判决结果,黔江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龚节华这样评价。

收到判决书当天,周伟发了个朋友圈:“维权半年多终于有了一个结果。”文字下方,他还配上了喜极而泣的表情。

让不法商家“无路可跑”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2020—2021年度消协组织维护消费公平十大典型案例,重庆这起由市、区两级消委会支持消费者提起集体诉讼并胜诉的案例入选其中。相关专家在对此案的点评中指出,预付式消费“爆雷”案件涉及消费者众多,相关方面积极稳妥的处理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消费公平具有重要作用。

“商业预付卡的出现,初衷是为了便利公众支付、让经营者与消费者实现互惠双赢从而刺激消费。”在谷丹看来,频频出现的预付式消费经营方“圈钱跑路”现象会打击消费者信心,破坏诚信企业的正常经营,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后果。“不法经营者敢铤而走险,是因为他们普遍抱有单个消费者没有时间、精力打官司的侥幸心理。支持权益受损的消费者提起集体诉讼就是要让想动歪脑筋的商家断了念头。”谷丹说。

追回我的预付款

“金鹿角”一案后,重庆市消委会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导则》,但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部分区县法院拒绝消委会代表以“支持起诉人”身份出庭以及有的消委会因不作为不愿参与诉讼过程等问题。就此,今年3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消委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消费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强调要积极探索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明确消委会可通过在庭审中协助举证、发表观点等方式支持当事人诉讼,人民法院应充分听取消委会的支持起诉意见,依法、公正、及时地维护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就在《意见》出台当月,在重庆涪陵区消委会荔枝街道分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103名消费者领取了该区一儿童摄影店退还的共10余万元预付款。

和大多数“跑路”商家的套路一样,今年1月,这家儿童摄影店毫无预兆地关门歇业。涪陵区消委会在接到多位消费者投诉后辗转联系上摄影店负责人,然而对方却以资金链断裂、受疫情影响不便外出等理由拒不配合调解。

多次协调无果后,涪陵区消委会决定支持消费者提起集体诉讼通过司法程序维权。没想到消息传出后,摄影店负责人突然转变了态度,不仅出面参与调解,还在较短时间内就筹集到了退款资金。“由此可见,当‘跑路’风险增加、代价变大,部分不法商家就很难再摆出一副有恃无恐的态度。”谷丹表示。

截至目前,重庆市各级消委会支持消费者提起的集体诉讼已有10起,涉及消费者325人,诉讼标的金额万元。已审结的9起案件均以消费者胜诉结案。

建立全消费周期监管机制

打赢官司的喜悦没持续多久,一个新问题又摆在王琳和周伟等家长面前——“金鹿角”所属公司没有资金履行退款责任,目前黔江区人民法院已经启动了相关强制执行调查程序。

“‘金鹿角’是典型的轻资产运营机构,老师是聘请的,培训场所和办公桌椅是租来的,完全没有可供法院执行的财产。”庭审结束后,李力一直关注着案件的发展,据他介绍,“金鹿角”关联企业的负责人名下也没有能被强制执行的资产。

支持消费者提起集体诉讼,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预付式消费维权难的问题,但这种事后应对措施是不得已而为之。比较而言,有效预防相关“爆雷”事件发生才是让预付式消费模式健康发展的关键。

在李建律师看来,消费者预先支付了费用,经营者能否提供约定服务具有不确定性,商家与消费者的“一对众”的格局又进一步放大了信用风险,“这就要求建立预付款第三方管理和支付机制以保证资金安全、加强风险防控”。

2018年7月、2019年4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与上海市人民政府相继发布了《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以及《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实施办法》,上海因此成为我国最早以地方性立法规制预付式消费市场的地区。

“上海模式”一方面将“个体工商户”纳入预付式消费监管范围,另一方面规定设立预收资金余额专用存款账户,既确保商家预收资金能用于特定的用途,又有效避免了出现纠纷后消费者“占理却拿不到钱”的情况出现。

与上海、重庆一样,近年来多地都在对健全预付式消费模式进行各种探索。“从长远看,要让消费者付得安心,还是要从国家层面颁布适应市场发展的法律法规,建立起贯穿整个消费周期的监管机制。”谷丹说。

“金鹿角”关停两个多月后,王琳重新给两个孩子报了艺术培训班。这一次她选择只预付10个课时的费用。王琳说,现在听到“预付”两个字心里就不舒服,“如果最终能把剩余的学费拿回来,不知道能不能治好这心病”。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王琳、周伟、龙龙、玲玲为化名。本版照片除署名外均为受访者供图。)

【责任编辑:崔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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