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22日电(记者徐博)记者22日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质检总局要求各级质检部门进一步加强乳制品生产企业的进厂监管,确保各项监督检查工作按照统一检验方法、统一检验仪器、统一检验结果判定规则的要求开展,严把原料准入关和产品出厂关。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就各地质检部门在出厂监管中反映的问题发出通知,建议采用高效液相色谱(HPLC)、高效液相色谱-质谱(HPLC-MS)和气相色谱-质谱(GC-MS)三种方法作为乳制品中三聚氰胺的检测方法。其中,使用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作为判断方法。当检测到样品中三聚氰胺的浓度有效超过检测限时,将报告为阳性结果,其他两种方法作为补充,参照判定方法。
通知说,乳制品生产企业可以委托社会(包括其他企业)检验机构为其进行三聚氰胺检测。委托检测的数据和结果必须客观、真实,企业和委托实验室都应对检测数据和结果负责。
乳制品生产企业自身管理的奶源基地具有长期稳定的质量控制能力,能够保证原料乳质量安全,企业应当进行抽检。在地方政府的统一组织下,相关部门和经营者要对收奶、收奶、送奶进行严格监管。
此外,各级质检部门要严格区分质检部门的监督检查与企业自行组织的原材料进货检验和成品出厂检验,两者不能相互替代。质检系统各级检验检测机构要在优先保证完成质检部门安排的乳制品及相关食品检验检测任务的前提下,尽可能为企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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