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广播网近日报道,该车车主罗先生告诉记者,近日,他的货车撞上了长柳高速公路的护栏,长柳高速公路车辆救援站将货车拖至停车场后,声称收取了2.7万余元的救援费。罗先生拒绝接受,经过讨价还价,价格降到了21000元。至于这笔钱的收取,罗先生不知道按照什么标准,只好向媒体求助。
@田歌3关于高速公路“天价拖车费”问题,3360已经不是第一次进入公众视野,每次发生纠纷和纠纷,车主总是处于弱势。这是因为这种特殊情况下的救助具有自然垄断的性质。比如,根据规定,车主不能找人拖走自己的车。因此,如果没有国家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很难避免救援机构漫天要价、浑水摸鱼的现象。
@张凤仪3“天价拖车费”在3360,频频出现,不是因为救助服务机制的问题,而是因为相关法规存在漏洞,标准执行不力。相关部门要统一收费项目,规范收费标准,堵塞法规漏洞,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
@胡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选择自己的商品和服务。当驾驶员需要高速救援时,交警应提供多家救援公司供其选择。但长柳高速交警高价安排了一个救助站,难免让人怀疑交警与救援企业之间存在利益关系。
(手稿协调: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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