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因为失职、不作为、漠视群众利益,甚至虐待,这家吊装公司才理直气壮、肆无忌惮地黑,才告诉负责的业主不要天天干,土地不灵。这十天里我们都能想到他们的恐惧和无助。
如果这件事没有在网上发酵,作为“路上人”的车主夫妇真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走出困境。
正是这些公职人员的职业麻木,直接造成了向群众求助的直接痛苦。我们可以看到,当地已经对正祥路管大队主要负责人尹德兴、肖洋、邓勇进行停职检查,并展开专项调查。外出与警察打交道的警官和辅警也受到了调查。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结果是,涉案吊装公司被路政工作人员私下联系,公司2人因涉嫌强迫交易已被刑事拘留。
问题又来了:
既然高速救援必须是指定单位,怎么能给“路政工作人员私下联系”这么大的漏洞?
现场调解的路政人员怎么了?
是“育儿”吗?
这将是一个孤立的案例吗?
难道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就等着刘先生的“大不了”吗?
这背后有多少利益联系,有没有可能暗中掩盖纵容,是个人见钱眼开的欲望,还是有系统有组织的“暗箱操作”?如果没有“利益链”和“保护伞”,这个何鸿燊的吊装公司怎么会有这么大的胆子?如果只是个人的“私人接触”,这个何鸿燊的吊装公司怎么可能如此“自信”“畅通无阻”?
我们希望当地有关部门,特别是纪检监察部门,能够查明真相,为业主讨回公道,给市民一个真相。
除了这些,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追溯和质疑:玉目山服务区300米货车大梁断裂的坑是从哪里来的?它存在了多久?既然在服务区附近,为什么没人修?但是刘先生的车辆在高速公路上的服务区遇到了“这个坑”,那么,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负责赔偿吗?而不是让主人承担这一切。
网上发现一个9年前的帖子,说:在陕西开车,遇到事故或故障,司机最怕遇到路管。很多司机在陕西路政学会了漫天要价,敲诈勒索路费。当事故司机遇到这样的情况时,他没有权利投诉,也没有权利投诉。这些场景有多相似?想想就恐怖!
在“天价救援费”消息的帖子里,我们也能看到不少经历过烂车高速吐的车主,拖车吊装别无选择,只能问异常高的价格。我们可以理解,出于安全考虑,不允许我们自己救援或拖后腿,但这不能成为垄断经营的理由,更不能成为高价收费的来源。甚至从安全的角度来看,可以设定行业准入标准,加强审核管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验证合理的收费标准。毕竟对于交了这么多税费的车主来说,高速救援应该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和服务性,而不是把“在路上”的车主当成待宰的肥羊,把别人的尴尬困境当成发财的好机会。
我们希望,对湖南高速“过高救助费”的查处,不要只靠退钱、停职、刑事拘留两个人来解决,而要以此为开端,系统治理高速救助费乱象,深挖其中可能隐藏的腐败、罪恶、暴利,以“闪电般的速度”彻底填平高速公路上损害群众利益的“深坑”。让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主不再经历“脱险”,能够一路顺畅“放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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