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发布于时间:
【摘要】近日,微博、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媒体上疯传一则“‘女侦探’终于被判定”的消息。浙江的网上作者后来核实了这个消息,杭州市检察院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都表示没有提起公诉和审理此案。
聂海芬受审的照片疑似由聂海芬之前的工作照和2014年贵阳一名女子受审的照片组成。
浙江网杭州1月18日电(浙江网首席作者/石宇翔编辑/王江军)近日,一位女侦探最终被判的消息在微博、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媒体上疯传。
消息称,杭州市公安局民警聂海芬在办理安徽女孩王东强奸杀人案时,将犯罪嫌疑人错误地锁定为安徽人张高平和张辉叔叔,导致张辉叔叔被法院错误地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审结聂海芬涉嫌滥用职权案。
浙江的网上作者后来核实了这个消息,杭州市检察院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都表示没有提起公诉和审理此案,这是不真实的。后来,提交人自己联系了聂海芬,对方表示他工作正常,没有受到审判。
川聂海芬滥用职权受审。
有审判的判决书和照片。
最近微博和微信朋友圈的一个帖子被网友疯狂转发,有的甚至是微博大v。
该消息称,杭州市公安局民警聂海芬在办理安徽女孩王东强奸杀人案时,误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安徽叔叔张高平、张辉,导致张某叔叔被法院错判,服十年冤狱。
原消息称:2015年7月13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对聂海芬在侦办王东案中的违法行为,以滥用职权罪提起公诉。周一,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杭州市公安局民警聂海芬涉嫌滥用职权案,认定被告人聂海芬犯滥用职权罪。
同时,在这条信息中,也有聂海芬自己的辩护,他在辩护中说:自己办案的违法行为是按照当地政法委的指示,警察是在政法委的领导下。作为警察,应当服从政法委的指示,没有任何过错,其行为应当由政法委承担,因此不构成犯罪。
然而,作者随后在网上搜索了聂海芬的照片,经过比对,发现受审的照片在神态和神态上都与聂海芬本人的另一张作品照片十分相似。
随后,网上发现了2014年贵阳一女子受审的消息。新闻中被审判女子照片的背景与聂海芬的背景几乎相同,怀疑有几张照片被处理过。
杭州市检察院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都对此事进行了指责。
我现在还在聂海芬正常工作。
浙江网作者随后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核实。
杭州市检察院回应称没有起诉,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表示找不到该案,检察院也没有起诉。网上的这个信息是假的,是谣言。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位负责人告诉笔者。
今天上午,笔者也联系了聂海芬本人。当作者说网上有这样的留言时,聂海芬说她在值班,工作正常,没有审判。
当提交人询问是否会报警或通过法律手段维权时,聂海芬表示,有必要咨询该组织,或者最好由该组织来决定。
来源:浙江在线|作者:浙江在线首席/石宇翔|编辑:审核:张远。
新闻投稿:@新闻热线:
本文链接:http://www.slxf119.com/14363.html 转载需授权!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