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存根,男,汉族,1952年5月出生,研究生,农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70年6月参加工作,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正部级)。
—陕西周至县永红林场工人。
—西北农学院林业部造林专业。
—陕西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技术员。
—西北林学院森林保护系森林生态学硕士,农学硕士。
—1988.02西北林学院教师(期间:1985.05—1987.10,博士,奥地利维也纳农业大学森林培育专业)。
1988.02—1989.01西北林学院教务处副处长。
1989.01—1991.12西北林学院教务处主任。
1991.12—1997.10西北林学院副院长。
1997.10—1999.10西北林学院院长。
1999.10—2000.07国家杨凌区管委会副主任(主任级)。
2000.07—2003.01陕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
2003.01—2006.02陕西省人事厅厅长、省委组织部党组书记、副处长、省组织部办公室主任。
2006.02—2007.04人事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2007.04—2012.01重庆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2.01—2012.0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重庆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2.03—2013.01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3.01—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正处级)。
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七大代表、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第三届、第四届市委委员、重庆市第三届、第四届党代会代表、重庆市第三届人大代表、陕西省第十届党代会代表、第十届省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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