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背男子围殴13岁少年案一审 嫌犯被判2年1光背男群殴少年0个月

erjian2021-10-2222115

光背男子围殴13岁少年案一审 嫌犯被判2年10个月

“被网打少年:被打懵后被灌水惊醒”追踪。

新京报讯(记者刘洋)今年5月,朝阳区孙河乡李仙芬村一名13岁男孩小刚(化名)被打得团团转(本报5月26日报道),昨天又有新进展。参与殴打小刚的17岁男孩小陶(化名)因寻衅滋事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他还赔偿被害人小刚6900元,并与盗窃共犯一起赔偿失主人民币元。

殴打一名青少年并从五年级辍学涉及另外两起盗窃案。

今年5月下旬,网上出现了一段“13岁男孩被打得团团转”的视频。该视频持续了8分40秒,显示三名光着背的男子轮流殴打一名青少年,他们用脚踢、用肘推、用膝盖顶、用脚踩他们的头。其中一名男子扔了一块石头,将这名少年击倒,而另一名男子则在昏厥的少年头上撒尿。

打人的人之一是小涛。据报道,小陶今年才17岁,老家在甘肃,随父母来到北京打工。因为缺乏纪律,他小学五年级后就辍学了。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5月23日14时许,小涛伙同他人在朝阳区孙河乡黎县汾村空地上,手持空心砖、树枝等物,殴打13岁的小刚,造成多人受伤,经鉴定为轻伤。

此外,公诉机关还指控小陶于2014年4月26日晚、4月28日晚分别在朝阳区崔各庄乡奈洞村大土坡北侧、奈溪村奈溪公寓下方停车场砸碎两车车窗,盗窃车内现金及物品。

被殴打青少年的亲属认为赔偿金额低,将提出上诉。

这个案件没有公开审理,因为它涉及未成年人。被害人小刚作为原告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补救费等。法院认定,小刚因小涛的行为遭受经济损失,包括护理费3400元、营养费3000元、交通费500元。

记者了解到,庭审中,小陶当庭认罪,小陶及其父母也表示愿意赔偿小刚,但表示主张的金额过高,目前无法赔偿。

光背男子围殴13岁少年案一审 嫌犯被判2年10个月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陶犯盗窃罪和寻衅滋事罪。鉴于案发时系未成年人,能够如实供述寻衅滋事罪,并自愿供述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在被审查期间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盗窃罪,自首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故对其犯罪从轻处罚。判处小涛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赔偿小刚6900元。同时,责令小涛及其同伙共同对盗窃给两位业主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一审宣判后,小涛及其父母表示服从判决,小刚的代理人表示因附带民事赔偿金额较低将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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