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杀似水年华》版权方发律师函。
金鹰网讯(记者陈)电影《二次曝光》的全国上映吸引了来自四面八方的。网友在网上质疑两部电影的相似之处:“今天看了电影《二次曝光》,觉得不错,但是有些情节抄袭了蔡骏的小说《谋杀似水年华》。不知道这是不是原作者授权的。”。随后,越来越多的网友爆料,发现这部电影在剧情上与小说《谋杀似水年华》有些相似。
10月2日,网友潮某在论坛上率先发表了一篇题为《李渔的电影《二次曝光》和蔡骏的小说《谋杀似水年华》的文章,明确指出了两部作品的八个相似之处。随后,Douban.com、百度贴吧、iDO社区转载了这篇文章.
至此,电影《二次曝光》抄袭小说《谋杀似水年华》而浮出水面。同时,小说《谋杀似水年华》的作者蔡骏和享有该小说独家使用权的公司广电媒体图片(北京)有限公司对此高度重视。10月9日,广电媒体影业正式委托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王军律师进行维权,并向《二次曝光》制片人北京老雷影业有限公司发出律师函。
律师的信中明确指出:
1.广电影业享有与版权相关的专有权,如小说《谋杀似水年华》剧本的编辑和设置权。
第二,电影《二次曝光》的很多情节与小说《谋杀似水年华》基本相似。
因此,广电影业对该片制片人老雷影业提出以下要求:
1.收到本律师函请立即暂停电影《二次曝光》的上映;
2.收到本律师函后,请尽快与广电电影就其侵权后果的解决及赔偿措施进行协商,并以广电电影可接受的适当形式向广电电影及编剧蔡骏公开、诚恳地道歉。
如未收到对方任何有效回复,广电传媒不排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截至记者发稿时,《二次曝光》的出品方北京老雷电影有限公司尚未对此事作出正式回应。
作者:陈来源金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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